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房管、城管、市政、园林、环卫、水务主管部门,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22号超强台风“山竹”将于15日白天移入南海东北部海面,以后趋向粤西和海南东部,并于16日夜间在上述沿海地区登陆,16日-17日将给广东带来严重风雨浪潮影响。此次台风强度超强、移速极快、体积庞大、海况恶劣,影响范围广。国家和省领导高度重视防台风工作,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作出指示,叶贞琴副省长对防御工作提出要求。为落实中央和省领导有关防御台风的指示批示精神,最大限度降低台风对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影响,现就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防御台风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三防工作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落实中央和省领导关于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要求,充分认识房屋市政工程防御台风“山竹”施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克服侥幸心理,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应急责任。要针对台风的特点和规律,全面分析评估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风抗风工作。要督促指导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防御台风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演练,全面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坚决采取措施,确保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
(一)停止作业,全力防御。
自本紧急通知印发之日起,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汕头、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潮州等沿海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立即督促本地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停止施工。争取台风到来前,将所有人力、物力投入到防御台风工作之中,提前布置,做足最充分准备,采取最有力措施,做实做细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并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
(二)落实防风加固措施。
重点检查深基坑(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围挡、板房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坑工程重点检查内容:基坑周边堆载情况、基坑排水情况、监测巡视情况、桩机等大型设备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重点检查内容:连接部位、螺栓、插销稳固情况,塔身悬挂物清理情况,塔吊上部结构360度自由旋转情况,落实《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安全技术规程》中各项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
3.脚手架重点检查内容:连墙件设置及紧固情况、架体悬臂部分加固情况,最上一道连墙件以上安全网拆除情况,悬挑防护棚、悬挑外挑网加固情况;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防坠落、防倾覆装置、连接部位稳固情况。
4.临时设施及临边防护重点检查内容:活动板房加固情况、围挡加固情况、幕墙及外窗开启扇关闭情况、材料杂物清理固定情况、危险品存放情况。
(三)迅速撤离,确保安全。
在强风强雨天气或者有关部门发出暴雨、台风橙色等级以上预警时,施工企业应迅速安排工作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及危险区域,百分之百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在恶劣天气结束、恢复施工之前,施工企业必须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确保不留隐患。
三、加强排查防护,确保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
(一)做好城市排涝安全防御工作。
一是开展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检查,落实城市河道清淤工作,保证排水通畅。二是检查排水防涝设备的运行状况及备用电源正常使用等情况,以保证紧急情况下相关设施正常运转。三是加强内河涌、河湖水系的疏浚,增加蓄水能力。四是加强井盖巡查,及时补齐排水井盖和加装防护网。五是防范风暴潮引发的城市积水,提前做好沿海低洼地区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二)加强房屋和市政设施防护工作。
各级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做好供水、污水、排水、供气、市容环卫、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广告牌、玻璃幕墙等房屋和市政设施的台风防御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对受损设施进行维护更换。各级城市建设管理部门主动与电力部门协调,做好大面积停电时的应对工作,确保最快时间恢复各类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按照《关于全面开展临时建(构)筑物排查整治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户外广告招牌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有序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加强带班值守,确保防风指令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风雨影响预报,按照省、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切实履行部门职责,贯彻落实好应急预案响应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台风防御期间,实行24小时防风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台风移动方向、强度和风力,及时掌握台风带来的暴雨量级、雨区分布等信息,及时传达落实各项防御工作指令,及时收集上报防风防汛工作情况。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