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质安〔2018〕253号
各区住房建设局、大鹏新区城建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在建工程防御超强台风“山竹”工作,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六届一百三十九次会议精神和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充分应对
全市建筑工地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组织全面排查施工现场防御台风措施,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应急准备,做到措施更扎实,应对更充分,充分利用好台风来临前的这段时间,抢时间、补短板、强弱项、查隐患、排风险,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安全。
二、做好加固、该拆即拆
对临时建筑物、围挡、脚手架、塔吊等工地各类建(构)筑物和一些危险状态的物体,应全面做好加固措施。存在即时危险且无法立即加固的(特别是塔吊),应在确保拆卸安全情况下,应拆尽拆,杜绝出现铁皮满天飞的情况。
三、清理现场、该清即清
对施工现场的杂物,特别是高层楼面的杂物要彻底清理,杜绝出现高空坠物情况。应清理好施工现场的排水渠道等设施,保证畅通,并储备必要的、充足的排水设备,避免因水淹引发次生灾害。
四、及时响应、应撤即撤
各单位要运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发布、传达台风防御信息,让工地所有人员都及时获悉台风状况、暴雨大小、人员撤离、应急避险场所等信息,做到及时响应。对处于危险边坡、河道、邻近挡土墙等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应视情况及时转移撤离并妥善安置。在台风、暴雨橙色及以上级别预警生效时或接收上级有关部门撤离指令时,应立即组织工地活动板房内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就近做好人员疏散安置工作。
五、切实落实“一把手”职责
防御台风工作关系公共安全、事关重大,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带班做好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组织做好防台风工作。对没有履行“一把手”职责、未有效落实防御台风工作要求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责到底。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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