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监理各种无用论言论甚嚣尘上,监理行业的改革也徐徐拉开了大幕。继上海、北京、厦门发文,部分工程项目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后。12月28日,成都市城建委印发通知,明确提出:
1、部分社会投资项目,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8〕91号),为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试行部分社会投资项目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它管理模式。现将有关试行工作通知如下:2018年4月2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186号)提出,三类项目可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
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公用事业工程(不含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上海
厦门
3、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
减少注册类人员数量要求,加强现场履职检查。为监理企业降低用人成本的同时,加强执业监管。这也符合住建部门“弱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的改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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